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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就知道立華會沒事。

『我真是太白痴了,竟然為了一個男人,那樣的傷心。』立華在和我和姿儀吃飯時忽然開口。

我和姿儀微笑,我們認識的立華回來了。

『活了這麼久,我現在才發現皮囊並不是很重要,不知是不是為時已晚。』

『妳該不會決定放棄妳披風裏的愛情吧?』姿儀有點不可思議。

『其實跟美麗男子約會是一件很辛苦的事,披風裏的浪漫實在有點累。』

『怎麼說?』

『他這麼美麗妳總不能比他差吧!例如他穿一雙Ferrogamo的鞋子,妳怎麼好意思穿菜市場一雙$290的拖鞋。所以妳美白霜拼命的買,沒事要做臉,護髮,Moschino和Gucci要常常逛,沒多久妳就變成藍鐘的V.I.P.,每個月看到信用卡帳單時會有點驚訝,原來自己的美麗是用金錢砌成的。』

難怪我比不上立華美麗。

『他那麼浪漫,妳也不能輸他。他在看高行健的靈山,妳總不好意思看瓊瑤的還珠格格;他寫情詩給妳,妳只好敢緊買一本E.E.Cumming的詩來惡補;他帶妳吃法國餐時妳看不懂,可是又得假裝很內行,對侍者指著菜單的第十行,結果來了一盤冷湯,吃完後妳很想吃一盒排骨便當。』

我和姿儀哈哈大笑。

『所以這麼多的麻煩只為了披風裏的幾個熱吻,實在有點太辛苦。』

『那妳現在的戰略是什麼?』我和姿儀有點好奇。

『排骨飯的戀情。』

『排骨飯的戀情?』我和姿儀滿臉疑問。

『我下一段的愛情要跟排骨飯一樣,經濟又實惠。接吻也許不澎湃,可是他會問妳脖子酸不酸;妳長青春痘時,他不會嫌妳醜,只會趕快替妳買戰痘;妳青菜黏在大門牙上時,他不但不笑妳,還會拿牙籤給妳剔牙;出門時不一定有車開,但坐捷運時一定緊緊牽住妳,半步不讓妳離開。』

『太浪漫了!』姿儀聽了有點流口水。

『喂!神秘女郎,妳現任的男友是誰?』我把箭頭轉向姿儀。

『對嘛,每次叫妳把男人帶出來,妳總是推三阻四的,亂不夠意思的。』立華有點憤慨。

『對!妳這次給我們說清楚!』我跟著瞎起鬨。

『嗯‧‧‧妳記得林泰宇吧!』

我想了很久才想起來。

『那個翻倒湯的男子,幹嘛,他給妳介紹男朋友啊?』

姿儀不說話。

立華忽然恍然大悟,尖叫了起來:

『哇塞!妳在約會口吃男!』

姿儀整個臉漲得通紅,我的下巴不由自主的掉下來。

『他要吻妳的時候是不是問妳,我,我,我可不可以吻妳?』立華說完覺得自己很幽默,笑得有點大聲。

『以後再也不跟妳們說了!』姿儀有點惱羞成怒。

我連忙瞪了立華一眼,她也覺得自己有點過分,臉部表情馬上恢復正經。

『姿儀,對不起。但是妳不可以丟一顆炸彈又一副沒事的樣子,這次妳非得仔細交代。』

『一次我要替他介紹女朋友,他的臉色有點難看,變得有點安靜,忽然他說妳如果要介紹女朋友給我,妳不如介紹妳自己。』

『哇!這太突然了!』立華又開始激動了。

『妳不要理這個瘋女人,繼續。』我伸手拍立華的頭。

『我以為我聽錯了,但他繼續說妳沒有聽錯,妳不可能介紹比妳更令我喜歡的女孩子。而且如果妳再約會一些五四三的男人,我可能必須向他們動我的手術刀了。』這次連我都笑出聲,想不到這口吃先生在關鍵時刻竟然不負重望,交出成績。

『然後呢?』我們等不及。

『然後他挽住了我的頭,吻了下去。我覺得他很高大,身體很溫暖,我的背脊微微的顫抖。事後他說雖然我緊張時字句會重覆,衣服的顏色不是很搭配,但我身家清白,工作努力,如果妳願意愛我一點點,我會小心愛護妳。』姿儀說完後有雙朦朧的眼。

我和立華非常感動。值得妳掉眼淚的男人,通常都不會讓妳哭泣。

『真好,今後又多一個男人來巴結我們了。姿儀,什麼時候林泰宇要跟我們拜關請吃飯啊?』立華開心的說。

『那得看兩位大小姐的行程表囉!』

我很喜歡在李昇揚家鬼混。他家十分的現代,十分的簡單,家具裝潢只有幾個顏色,黑的、白的、銀的、玻璃和木料家具。

除了牆上一張8X10的照片。照片裏有個很大很藍的湖,湖面很平靜,像一面鏡子。湖邊有延綿的山丘,深綠色,淺綠色和咖啡色的樹把山點綴的有如手工的織錦。湖邊有座長長的木頭碼頭,引人遐想,不知誰曾在那裡痴痴等待,等待愛人的歸來?

『這是哪裡?』

『這是瓜地馬拉,阿堤蘭湖旁的一個小鎮,叫珊馬克斯。』

『好漂亮的地方!』

『是非常難以致信的美,在我心中,那是最接近天堂的地方。那整個鎮被咖啡樹佈蓋著,走在鎮中彎迂的小道中,會聞到濃郁咖啡豆的香味,那時我有一種感覺,如果我一回頭,可能一不小心會看到路過的仙子。傍晚時坐在湖邊,可以看到星星一顆一顆的從天上冒出來,第一顆永遠是東邊的維納斯。晚上我住在一家山邊旅館,房間是開放式的,像個有屋頂的陽台,躺在床上,可以看著滿天的星星入睡,日出時會被微微的紅光叫醒。那個湖,藍得令人有衝動,最浪漫的死法也許就是向湖裏沉去,和火山一起睡去。』

我試著想像在世界的另一端有一個地方是他的天堂。多年以前,當我在夏威夷的瀑布裏,在馬可斯的懷中,我也以為我到了天堂。但是,現在,一切已過,不必再談。

『你是什麼時候去的?』

『在我和波斯頓的女友分手後。分手的那天很冷,地上結了一層薄薄的冰,我一個人走在麻省理工學院的校園裏,昔日的回憶忽然把我掐得窒息。我越走越快,跑了起來,沒跑幾步路,狠狠的摔了一大跤,坐在地上覺得屁股很冰,生命很荒謬,決定暫時去一個溫暖的國家暖我的身體,我的心。』

『結果呢?』

『結果我看到天堂。在那裏我喜歡一個人坐在湖邊的一個跳水懸崖上往下看,那個高度,讓你站在邊緣,會覺得那湖像個磁鐵般,險險要把你吸下去。看著那個湖,我覺得不可思議。當你把水裝在杯子裏,水是透明的,但是當你把三十公尺深的水裝在一個火山湖裏,水卻變成那樣美麗的藍。那時我有股衝動,想不顧一切的跳下去。』

愛情大概也像水一樣,一部電影,一頓飯,一個吻以後,愛情還是透明無色的,但一分一秒的加上去,愛情就變成那湖一般,藍得驚濤駭浪了。

『那你有沒有跳?』

『沒有。』他的聲音有點遺憾。

『為什麼?』

『一個人跳很悲傷,可能還沒有碰到水就寂寞致死。有一天當我找到一個愛我的人,我一定會和她一起跳下去。有一天,一定會,跳下去!』

李昇揚家裏唯一的古董,是一個英國十九世紀末的相框,黃銅的材料,一朵一朵的玫瑰,非常細的雕工。相框裏照片的人是位陌生的女子,他以前的愛人。我現在知道他為了這位女子一個人流浪到中美洲,心裏更是嫉妒,終於忍不住,非得問清楚。

『你為什麼這相框裏還放著一位陌生女子的照片?』

『我念舊,這張照片已經在那相框裏多年,我看習慣了,久了也就捨不得換下。』
都分開那麼久了還捨不得,我聽了妒火中燒。

『她是誰?難不成是你在非洲的表妹?』我明知故問。

『她是我以前在波斯頓的女友。』

『捨不得為什麼要分手?』

這是個白痴的問題,當一方不再愛,分不分手由不得你。

『其實那時也想要繼續,那時要回台灣時,她哭著叫我別走,我說妳等等,我事情安頓好了就回來,妳給我兩年,兩年之內我一定會回來。』

『結果呢?』我當然知道結果,男人一去不覆返,女人夜半嘆息哭泣。

『結果我有一群員工靠我發薪水,一群客戶等著我辦古董展,巷口賣麵的阿婆我一坐下來就知道我要吃什麼,信用卡的點數慢慢的累計變成天文數字,加州健身中心的毛巾部小姐知道我每次用兩條大毛巾,浴帽不必,坐捷運時已經不用看地圖,誠品我已經變成終身會員,台北已經把波斯頓代替,變成我的唯一。』

『所以你這樣把她拋棄。』我覺得有點諷刺,那女子不是輸給另一位女子,而是昇揚的生活習性。

『我問她願不願意搬來台灣,她說揚,我要訂婚了,我一急,連夜飛往波斯頓,結果已經太晚了。我們約在以前常去的咖啡廳見面,見面的時候我們客氣的有點陌生。不到十五分鐘,她開口說,揚,我要訂婚了,不會改變主意了,你還是回去吧!我問她,妳難道不愛我了?她說,我已把我們的過去忘記。』

李昇揚說完後很安靜。

『你別想博得我的同情。』我狠心的說,口氣幾乎有點殘忍。

雖然他的女友最後離開他,但他在那之前早就把她拋棄。在他申請信用卡,辦健身房會員,拿到誠品終生會員和在他把捷運的地圖印在他的腦海裏那一剎那,他不自覺的把她拋在身後,獨自向前。

『那妳呢?妳一定有一卡車的愛人,說來聽聽,我一定同情妳。』

『我哪有像你那麼白痴,才不告訴你呢!』

『哇!沒想到妳這麼奸詐,我看妳招不招!』說完後他撲了過來,一手抓住我的雙手,另一手不停的搔我癢。

『不招!不招!』我笑著尖叫著,直到我紅了眼,流了淚。

事後我們倆個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發呆。他把手臂伸了過來,我移了移身,讓他的手臂把我圈住。

馬可斯,我之前唯一的愛人。我們過去的愛太過激烈,無法再提,乾脆把它留在原地。

一天晚上昇揚打電話來:

『妳在幹嘛,要不要出來?老闆請你吃宵夜。』

『不要,我在忙。』

『妳在忙什麼?我又沒有叫妳明天交報告。』

『我在看哈利波特。』我小聲的說。

『哇!哈利波特比妳的男人更重要?』

『你不要吵,我從亞馬遜訂了哈利波特第四集,今天剛到,不馬上看會死。』『第四集那麼厚一本,那我是不是今晚看不到妳了?』

『我今晚如果沒看完,明天就請假不上班。』

『我從來沒有聽過有人這樣子!』

『那你就不知道了,在美國比我迷的人更多。美國紐約時報舉辦了一項徵文比賽,題目是【哈利波特如何改變了我的一生】。得獎的前十名可以和作者J. K. Rowling見面,成千上萬的人投稿呢!』

『那你有沒有參加?』

『有。』我有點不好意思。

『那妳沒有贏吧?』

『沒有。但我沒有入圍並不代表我的文筆不好,要怪只能怪我沒有一個悲慘的童年。入圍前十名的生活歷練實在太豐富了,有那麼好的題材,當然有辦法寫出賺人熱淚的文章囉,我這隻小貓,怎麼跟人家比?例如,有一位入圍者是個孤兒,從小到大在不同的寄養家庭長大,寄養父母照顧他只為了社會局每個月付的支票,他覺得世界上沒有人真正的關心他,一輩子因此沒有歸屬感,對自己的價值十分的懷疑。直到他讀了哈利波特以後才了解,無論是怎麼樣的出身,在世界的某一個角落,還是可以成為英雄。於是他加入慈善組織,每年固定時間在第三國家奉獻他的時間和精力,終於了解他生命的意義。我讀了亂感動一把的,難怪我沒有得獎。』

李昇陽大笑:

『蝴蝶,妳奇怪得有點可愛。那妳說哈利波特怎麼改變妳?』

『有時後當我走到人生的死角,覺得無法逃脫,好似上天在給我下詛咒,哈利波特讓我了解,不管再怎樣絕望的詛咒,還是有解脫。』

說完之後,我們有點安靜。

『我不跟你說了,我要去看書了。』

我這一看,看到早上四點,還是沒看完。再不睡,就真的要請假了。和昇陽說要請假是開玩笑的,就是因為我和老闆在約會,我更不能偷懶。更何況我今天一早和客戶有約,不可以翹班。

醒來時已經八點了,我真不敢相信我把鬧鐘按掉都不知道。我用超人的速度衝出門,坐進車子後倒車,用力的撞上停在後面的轎車。

『Shit!Shit!Shit!』

我拿出手機撥給昇陽:

『是我,對不起,我睡過頭了,現在要出門了,九點楊小姐會過來看目錄,你先幫
我招待一下。』

『妳真是的,看哈利波特看到睡過頭!好啦,妳小心開車,這裏有我。』

在我終於上了高架橋時,事情就發生了。

前一秒鐘車流還很順,我用力踩油門,忽然前面緊急煞車,我來不及,用力的撞上。在我撞上的前一剎那,我用力的踩煞車,一切有如電影裏的慢動作般。我清楚的感覺到安全帶用力的勒住我的肩和胸,然後一股巨大的反彈力從煞車板傳到我的腳踝。

完了!

我的公事包從後座撞上擋風玻璃,我今早從冰箱順手帶出來的易開罐咖啡噴了一車。當一切都停止時我低頭檢查自己,沒有血,還好沒有血。還有,我很確定我沒死。我剛開門想出車外,才發現我站不起來。我沒有殘廢,我很確定我沒有殘廢,因為我可以感覺到我的腳微微的酸痛。我慢慢的抬起我的右腳一看,我的右腳板竟然像芭蕾舞孃的腳般,垂直的掛在我的腳踝上。我看著我的腳,覺得有點陌生,我彎腰撿我的手機,按下重覆撥號鍵:

『喂,妳到哪裡了?楊小姐剛到。』

『我出車禍了。』我的聲音異常鎮定,奇怪,我為什麼不會痛?

『妳還好吧?妳在哪裡?』

『我想我的腳斷了。』說完後忽然一股巨痛從我的腳底傳到我的腰際。
然後我就失去知覺了。

我醒過來時已經在醫院了,四周圍滿了人。

『醒了,醒了,胡蝶醒了!』立華大聲的叫。

『我有還沒死,妳不要那麼激動。』

『還會開玩笑,就沒有那麼嚴重。』爸爸勉強的微笑,有鬆了一口氣的表情。
媽媽和姿儀眼眶紅紅的,一看就知道哭過。

昇陽站在床尾看著我,雙手插在口袋裏,沒有開口。我看了他的眼神,知道他捨不得我。

『媽,對不起,我不小心,把腳撞斷了。』說完後我哭了起來。

媽媽哭。

姿儀也哭。

昇陽走了過來,低頭親了我的額頭:

『叫妳昨天晚上不要看哈利波特和我約會妳就不要。』

林泰宇也來醫院看我,他和我的主治醫師聊了很久。

『還好妳約會骨科醫師,我就知道我和小蝶總有一天會受益。』立華說。

『這時妳還開玩笑!』姿儀打算動手打人。

『喂,妳們倆個不要胡鬧了!』我趕快喊停。

-待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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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reenpapay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