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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希望一覺醒來已經成年,但有時卻希望一輩子不用長大,不長大很多事就不會發生。例如,感情不用掙扎,父母不會離我們而去。

忽然有一個星期,爸媽每天都到深夜才回家。回來後竊竊私語,十分詭異。靠近他們時有股陌生的藥水味,媽媽的眼眶總是紅紅的。

我心理十分害怕,晚上躲在棉被裡哭泣。

如果我爸媽有什麼三長兩短,我也要跟著去。

然後有一天,爸爸臉色蒼白的說:

『小蝶,妳去立華家走一趟,她有話要自己跟妳說。』

不知為何,我知道出事了。我一路上飛奔過去,跑得太快,到了立華家樓下,我一口氣喘不過來,扶著牆壁,吐了起來。

上了樓,立華開門讓我進去。我一走進門,在客廳的神案上,掛著立華父親的遺照。

立華指了指牆上的照片,嘴巴有點顫抖,話還沒出口,便淚如雨下:

『小蝶,我爸爸走了,我沒有爸爸了。』
我慌了,手足無措,只能緊緊抱著立華,把她撐住。

『上了禮拜我爸一直說他好像感冒了。他一直發燒,不停的流鼻水。一天早上他直喊頭痛,叫我騎車帶他到醫院…』

我讓立華坐下,我已經雙腿發軟,怕再撐不住她。

『到了醫院,他忽然說他聽不見了。醫生問他問題,他都一一回答,可是他卻一直說他聽不見。那醫生說我爸聽力沒有問題,但腦神經可能受傷,他的腦子發出信號,讓他自己以為他聾了。』

我試著體會立華的恐懼。一個十七歲的女孩,怎麼能了解她爸爸腦子裡的問題?

『然後我帶著我爸去腦科掛號,他手抓得我好緊,我覺得我的手快要被他捏碎。我大聲的叫他放手,他搖頭,抓著緊緊的,死命不放。』

這時立華開始口齒不清。她喃喃自語,似乎在重覆著她的夢魘:

『然後他手輕輕的放開,身體斜斜的倒在椅子上…我不停的掌摑他…我叫爸!爸!爸!他已經翻了白眼。然後他整個人滑到地上,我拉他拉不起來,我不停的尖叫,救人啊!救人啊…』

然後,立華的父親昏迷了一個多禮拜,留下小他十二歲的年輕的妻子,立華和兩個弟弟,往生了。

醫生們一直沒辦法找出病因。甚至在腦部解剖後,也只能猜測可能是腦病毒感染。

立華父親出殯的那一天,立華一家人跪在一旁哭泣,我第一次發現,人是可以像螞蟻一樣,說走就走。

立華父親走沒多久,我和姿儀去看她。

『妳們知不知道,有的人死後不會馬上去投胎?』立華輕輕的說。

『不去投胎,那不就成了孤魂野鬼?』姿儀問道。

『人家說,每個人要走的那一剎那會有一盞燈引渡你去投胎。那盞燈移動的速度很快,你必須跟得很緊,不然會跟丟的。』

『有些人如果有放不下或未完成的心事,閉眼那一剎那,如果心一慌,那盞燈一轉眼就會拋下他們。』立華繼續。

『我爸放不下我們,他沒跟上那盞燈。』

我們頓時安靜下來。

『可憐的立華。』姿儀紅了眼。

『妳亂講。』我不肯相信。

『我是說真的!』立華堅持。

『妳有什麼證明?』其實我也想相信。一個放不下妻兒的男子,是多麼得戚美。

『一個很久沒來我們書店的客人一天到了我們的店裡後自言自語。我問他剛剛在跟誰說話,他說他剛剛跟我爸閒聊了兩句。他並不知道我爸不在了。』

我全身起雞皮疙瘩。

『妳怕不怕?』姿儀小聲的問道。

『我一直知道他沒走。有時候我會趁媽媽不在時,在我爸案頭上插上一根香煙。那根煙會燒得很快,好像他在抽煙一樣。我知道他在,他放不下我們。』

生死是很奇怪的事。我們這一秒鐘在,下一秒鐘可能就不在了。人走時又走得不徹底,肉身走了,生前的雜物和回憶,留了一世間。好似兩手空空的出國去旅行,只是去了就不再回來,讓愛你的人空等待。

十七歲那年是個多事之秋,像雲霄飛車一般,一旦開始,停都停不下來。

姿儀一晚哭著找我和立華出來。

『我要搬去和我高雄的奶奶住一段時間。』

『為什麼?』我和立華大叫。

『我爸爸知道我和林文誠的事了。』

『啊!』

『林文誠的太太也知道我們的事了。』

『糟糕!』

『她請了私家偵探,還照了幾張我們在一起親熱的照片。』

『妳…你們…』我結巴。立華狠狠的捏了我一把。她那瞪大的雙眼告訴我現在不是問問題的時刻。

『兩天前一個陌生的中年婦女到我們的攤子找我,二話不說,拿起皮包死命的打我。皮包裡的東西掉了一地,裡面有幾張我和林文誠在一起的照片。我看一眼就明白了。我們在床上時,林文誠說這是世上最美的一件事,我真的相信他。但當我看到我們光溜溜的照片,我只覺得齷齪。』

『她不停的打我,叫我死狐狸精。我站不住腳,蹲了下來。然後她跪了下來,大哭起來。』

『她說什麼?』立華問道。

『她求我離開林文誠。她說他二十二歲就嫁給林文誠,替他生了兩個小孩,求我放過他們。說我還那麼年輕漂亮,高中都還沒畢業,以後要什麼男人沒有。拜託我不要跟他搶先生。還說林文誠如果不要她,她就死給我們看。』

『妳怎麼說?』我問。

『我答應她了。』

『為什麼?』那時我們年紀輕,沒有想到破壞別人婚姻的罪過。只是知道,如果是真愛,難道不用極力去爭取嗎?不停的替姿儀的愛人,別人不忠的丈夫找藉口。說他的罪,只不過是急著結婚,等不及姿儀長大。

『胡蝶,我在外人面前,也不過是個狐狸精。』

『妳不要這樣說,妳只是相信愛情,不小心愛上不該愛的人。』我試著替姿儀脫罪,如果我們連自己都沒有辦法說服,如何讓別人相信這是真愛?

『一個巴掌打不響,錯全在林文誠。他大妳那麼多,應該懂得控制自己的慾望。』立華比較實際。

『也不能全怪他,我自己也把持不住。』

『那妳現在就控制的住?』立華反問。

『立華,她好老了。她的皮膚泛黃,兩頰鬆弛,肚子微凸,頭髮油膩。我不停的想,也許有一天我也會變成她那樣,那時我也不希望我先生愛上一個小我二十幾歲的女子。如果林文誠離開她,我想她真的會去自殺的。』

『妳爸怎麼說?』立華問。

『他摔了我兩個巴掌,把我痛打了一頓。』

『那林文誠怎麼說?』立華黑著臉。

姿儀停了好一會,說道:

『他說他對不起我。』

『那個殺千刀的死王八蛋,我去找他算帳。』立華站了起來。

姿儀也站了起來,兩手緊緊抓住了立華,大聲叫:

『立華,不要這樣,就當我被騙了。』

東窗事發後,姿儀被她父親打得全身黑青後,火速的被送往她高雄的奶奶家。

姿儀要走前一天,我們三人在東區的IR碰面。

『都準備好了?』我問。

『差不多了。』

『要去多久?』

『不知道。到所有的人能把這件事情忘掉後,我就回來。』
為了一個男人和一段情事,一個十七歲的女孩要從島的北邊搬離五百公里的距離到島的最南邊。這五百里的路,真的能讓人看清楚愛情的真面目?我唏噓。

『林文誠之後真的沒有再出現?』我好奇,不知一個大我們二十二歲的男人是否有擔當。

『胡蝶,妳就當我這輩子從來沒有認識過林文誠這個人。』

當一個人被愛的人傷害,所有的愛有如經過化學變化,而所有受傷的事就如催化劑一般,在剎那間把愛轉成深切的恨。之後,所有的愛完全不著痕跡,而恨卻異常分明。

『跌倒了沒關係,記得爬起來就好。』立華別有涵義的說。

我猛點頭,姿儀努力的記著。

姿儀去高雄兩三個月後,我忽然接到林文誠的電話。他說要約我喝咖啡。我沒有跟立華說,因為我知道她會叫林文誠去吃屎。

我想去赴約,因為我想知道他到底有沒有為他和姿儀的感情吃苦。

我們約在仁愛圓環的雙聖。我點了一客香草冰淇淋。

林文誠有點遲到,我懷疑是他太太不讓他出門。

他坐下來後精神有點恍惚,半天開不了口。

我不急,慢慢吃著我的冰淇淋。

『…胡蝶,我知道妳是姿儀的好朋友,妳可不可以給我姿儀的電話?我找不到她…』說沒兩句,林文誠竟然紅了眼眶。

『你打算怎麼辦?』我問。

『…我想找到她。』

『讓你找到了又怎麼樣呢?』

『…』

『你會離婚來跟她在一起嗎?』

『…我真的很愛她。』

我忽然覺得這個男人十分礙眼。他似乎覺得替我買一客雙聖冰淇淋,我就會給他姿儀的電話,就如他以為只要跟姿儀說會一輩子愛她,姿儀就會替他耽誤青春。

『你去吃屎吧!』我起身就走,頭也不回。

雖然我對男人不熟悉,但這一刻我忽然了解,有些男人,是付不起責任的。

姿儀搬走了,我和立華有種相依為命的感覺。

十七歲這年,我體會到無論是愛你的人和你天隔兩地或你愛的人離你而去,日子還是要過下去的。

『我真不敢相信姿儀已經不是處女了。』我和立華閒聊。

立華很奇怪的看著我,欲言又止:

『小蝶,其實我也不是了。』

『哇!怎麼會這樣?』

『處女膜其實只是一塊充血的肌肉。』

『這樣想太前衛了吧!』

立華聳聳肩。

『是跟蔡家傑?』

『不是他還有誰?』

『什麼時候發生的?』

『幾個月前。』

『感覺如何?有沒有像電影裡面一樣激情?』

『其實我們倆個都沒有經驗,決定要做的時候,我們隨便找了一家旅館。登記房間時,旅館服務員的眼光還不停的在我們之間游移。那時我有種在作夢的感覺,不知道我是怎麼去到那裡的。』

『然後呢?』

『其實我們也不知道怎麼做,一方面緊張,一方面沒有經驗,搞得滿頭大汗。真正做愛,其實沒有兩分鐘。事後我們躺在床上發呆,不一會,櫃檯就打電話催我們退房。』

我有點驚訝,不知道真正的愛,只有兩分鐘。

『那蔡家傑有沒有說要娶妳?』

立華看著我的眼神,好像看到一個白痴。

『現在什麼時代了,沒有人上了床就要結婚的。何況,我和他已經分手了。』

『什麼?什麼時候的事?』

『上個月。』

『為什麼?』

『我爸一直不喜歡我和他在一起,說他像一隻蒼蠅。』

『怎麼這樣說?如果他是一隻蒼蠅,那你不就是大便?假如要把他比喻成昆蟲,那他應該是一隻蜜蜂,因為妳是一朵花。』

立華微微的笑。

我頓時了解,為人子女的心情很矛盾。父母親在世時,我們努力的反抗他們,但當他們離去後,我們又努力的想順從他們,試圖彌補,但為時已晚。

『其實也不止是為了我爸,我想離開他已經很久了。不知為什麼,我開始覺得他幼稚。那麼大的一個人,對未來完全沒有目標,每天只知道打籃球。每次問他要去那裡吃飯,吃來吃去不是麥當勞就是牛肉麵。我開始覺得約會沒有意思,看他越來越像我兄弟。』

『那妳到底要什麼?』

『我想要瘋狂的談戀愛,讓人裹在風衣裡親吻,徹夜跳舞。我的愛人要有白白的牙齒,會笑的眼睛,寬寬的肩膀,平坦的腹肌。如果他有巧克力色的皮膚,我會輕輕的吻他的背脊。』

『立華,妳太注重肉體的享受了吧!』

『不趁現在年輕的時候追求肉體的歡愛,難不成等七老八十再來追求?到時候妳愛人家,人家看到妳皺折的身體,還覺得噁心呢。』

其實,立華這樣講,也蠻有道理的。

『妳既然要跟蔡家傑分手了,為什麼還要跟他發生關係?』

『我覺得對不起他。我們在一起那麼久了,他提了那麼多次,我想,就算是我走前留給他的回憶吧!至少我的第一次是跟一個愛我的人。』

『妳不會覺得留這個回憶有點太大了?』

『蔡家傑是留不住我的人了,就讓他留著我的第一次好了。』

我覺得立華狠心,讓蔡家傑得到她的身體,吃到甜頭,才狠狠的把他拋棄。那就好比把一個人從三溫暖的池子裡抓出來,快速的把他丟到冰水池裡。

過了沒多久蔡家傑找我喝咖啡。我早猜到他會找上我,就像我對林文誠會約我出去一樣有預感。但是這一次我有點尷尬,這一次我不能叫這個男人去吃屎。對這個男人,我要小心翼翼,否則一不小心,他可能會無法控制自己。

我對悲哀的人沒有辦法,他一哭,我會跟著流淚。

我偷偷的跟蔡家傑見面,不敢跟立華講。

我知道立華會說什麼。

她會說男子漢大丈夫,不要找別的女孩哭哭啼啼。如果這樣就能挽回,今天也就不會分手。

見面時蔡家傑十分安靜,雙手不停的轉動著咖啡杯。過了好久,才開口:

『胡蝶,立華跟我分手了。』

『我知道,她跟我說了。』

『我以為她是開玩笑的,但在她說要分手後,就不願意再見我了。我到她的學校等她一個多禮拜,她死命的躲我,我怎麼都見不到她。』

『請妳幫我跟她說,叫她不要離開我。』

『立華一旦決定的事,很少人能左右她。』

『胡蝶,立華是不是喜歡上別人了?』

『沒有這回事,你不要亂想。』

『那妳跟我說為什麼,我們又沒吵架,分手得完全沒有徵兆。我不知道原因,死不瞑目。』

我張口,又閉口,像隻金魚。我怎麼告訴他立華的爸爸說他像一隻蒼蠅?或立華覺得他只會打籃球和吃麥當勞?或她想要被美麗的男人包裹在風衣裡,瘋狂熱戀?

『對不起…』

蔡家傑哭了,我跟著流淚。

冥冥之中,我、立華和姿儀似乎命中注定要像一隻獨立的魚一樣,各自尋找自己的一片海洋。在姿儀搬走後,立華的父親往生後,我也要離開了。

其實我一直知道自己是會出國留學的,但不巧的是,在我漸漸的開始摸索出成為女人的心情,我卻要到一個陌生的國度,住在一個陌生的城市,說一種陌生的語言。

不知道芝加哥愛的姿勢,是否和家鄉一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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