蝴蝶左眼不流淚 (一)
我爸爸和陳立華的爸爸年輕的時候是換帖的好兄弟。立華的爸爸喜歡打麻將,綽號叫麻將博士。小時候不懂,信以為真,一直以為他打麻將成精,得到一個博士學位。所以每次爸爸和他打麻將,我總是提心吊膽,覺得爸爸一定穩輸的,人家會是博士是有原因的。
那天立華的父親又來我家打麻將,立華悶得發瘋,跑進我的房間裏。我替爸爸打抱不平,連帶對立華不客氣,說話非常簡短。
『喂﹗妳在幹嘛?』
『看芭蕾群英。』
『妳幾歲了還在看小女孩的東西?』
『十二歲。』
『我講故事給妳聽好了。妳知道什麼樣的人叫植物人?』
『全身癱瘓躺在床上的人。』
『笨!妳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了。世界上有一種人,擁有植物的本質。他們沒有心跳,也沒有體溫,割開他們的血管,會有綠色的血流出來。』
我懷疑的看著她,不太相信她的胡扯。
原來立華那段時間迷戀倪匡的小說,衛斯理是她的偶像。
『要是我能嫁給像衛斯理那樣的男人,我這輩子也不算白活了。』
想到她年紀那麼小就瘋男人,我又覺得她可憐,想想決定大人的恩怨不應該牽扯到我們小孩子身上。
吃飯的時間到了,大人們從牌桌上下來準備吃飯。我和立華坐在咖啡桌旁吃小菜。
『咦!妳們在吃小菜怎麼不配點啤酒?』立華的爸爸倒了兩杯500 C.C.的啤酒給我們。
立華二話不說,乾了半杯。我睜大雙眼,不知如何做想。
原來女中豪傑都是如此訓練出來的。
我不示弱,連連喝了一大口。苦!我眉毛緊緊皺了起來。
『妳真是沒用,連喝個啤酒都不會。妳以為妳是在喝牛奶啊?啤酒泡沾了一嘴。』
我連忙用袖子擦了擦嘴。
立華哈哈大笑。
我整個臉紅了起來。不知是酒精的威力還是對自己癟三的成人能力失望。
『來,喝完這一杯,我帶妳認識一個人。』
我喝完那杯500 C.C.的啤酒,已醉得有點口齒不清。快樂像泡沫般的上升,直衝我的天靈蓋。
立華和我瘋瘋癲癲的走在馬路上,口裡唱著那時排行榜第一名的Careless Whisper。
我們停在一家紅兵檳榔攤前。攤子後面坐著一位滿頭捲髮的女孩。
『胡蝶,這是我同班同學楊姿儀。』
這是我第一次見到姿儀。
『妳的頭髮很酷。不怕被教官抓嗎?』
『自然捲的,沒辦法。除非他們把我剔光頭。』
『你們還沒有收攤啊?』立華開口。
『等我把這些檳榔包好,我就可以走了。』
『那我們幫妳。』
我睜大眼。我從來沒有碰過檳榔,更不用說認識檳榔女。
『來,我教妳。』
姿儀熟練的切開一顆檳榔,抹上紅艷艷的石灰,再包入一小塊綠色的心。
『妳看,多簡單。』
我們人手一把刀,努力的包著檳榔。
『我爸爸說女人就像檳榔,入口辛辣卻令人癡迷。但若不小心,不只上癮,往往致命。』
我覺得今天賺到,不只學會喝啤酒,還學會當女人要像檳榔。
姿儀的父親是賣檳榔的,但他不只是一個小小的檳榔攤販。立華告訴我全台灣的〝紅兵檳榔〞用的全是她家的石灰。姿儀是真正的檳榔公主。
『為什麼叫紅兵?』
『我也覺得很奇怪,但姿儀說她爸爸當兵的時候喜歡喝酒,臉一天到晚紅通通的,外號就叫紅兵。』
『哦。』
人的綽號是很重要的。還好姿儀爸爸的綽號不是叫狗腿或阿肥,要不然…
立華和姿儀是同班同學,而可憐的我卻就讀一家女子尼姑學校。
我週末時不喜歡和同班同學來往,人人以為我怪癖,而我知道學校外別有洞天。誰要和一群乖乖的富家女一起活動?我情願和立華與姿儀廝混。
她們啟發我,教導我,讓我快快長大。
跟她們在一起,我覺得我快速的成為成熟的女人。
我們三人最喜歡到青年公園外的泡沫紅茶店裡鬼混。那時泡沫紅茶剛開始流行。坐在店裡,我們三位初中的女生覺得酷。
立華喜歡喝店裡的醉美人調酒。
『喝喝看,包妳水噹噹!』
我咕嚕咕嚕的喝了半杯,五分鐘後立華和姿儀靜靜的看著我。店裡的老闆看了我一眼說:
『小姐,妳要不要去廁所洗把臉?』
她倆大笑。
我頹喪。不會喝酒怎麼能當美女?
一天立華急急的召集了我和姿儀。我倆還沒坐穩,她大小姐就投下炸彈。
『我談戀愛了!』
『哇!怎麼發生的?』姿儀興奮的尖叫。
『那天蔡家傑請我去看MTV…』
蔡家傑是她們隔壁班的男生,聽說籃球打得很好,這對我們這個年級的女生來說是很重要的。
『我們租了捍衛戰士 (Top Guns)。我假如知道那片子是那麼限制級的,我才不會同意。』
『然後呢?然後呢?』姿儀比立華還興奮,好似是她要談戀愛。
『然後湯姆。克魯斯吻了女主角,我緊張的直喝可樂。蔡家傑忽然站了起來,我還以為他要去上廁所。可是沒想到他竟然跪了下去,我嚇得站了起來。他問我可不可以當他女朋友,我直搖頭,他連忙站了起來…』
『結果呢?』我也忍不住了,我連男人的手都沒牽過,立華竟然和男人去看MTV!
『然後他快速的把我拉向他,對著我的嘴吻了下去。』
『哇!』姿儀和我齊聲大叫。
『然後他再問我一次要不要當他的女朋友。』
『那妳怎麼說?』
『我說好。』
『不是本來搖頭,怎麼又說好?』
『笨!我的嘴都被他親了,怎能不當他女朋友?』
『說的也是。』姿儀慎重的說。
我聽得一楞一楞的。我連男人都沒有交談過,怎麼立華連嘴都碰了?
『那接吻是什麼感覺?』我紅著臉問。
『濕濕,軟軟,熱熱的。』
『有沒有衝動的感覺?』
『妳去死啦!』
『他的舌頭有伸進去嗎?』
『少來了,他哪有那麼色啊!他如果敢的話,我肯定把他舌頭咬斷。』
『那妳愛他嗎?』
『越來越愛。』
『可是他頭腦簡單,四肢發達。』
『但他有腹肌。』
『腹肌又不能當飯吃。』媽媽說麵包比愛情重要。
『他有滿頭濃密的頭髮。』
『哪個十四歲的男生沒有濃密的頭髮?』
『他有黝黑的皮膚和深深的酒窩。』
『嗯,他是長得不錯。但他的成績不好,快要被留級。』
『可是他愛我到無人能及。』
就這樣,我們喝啤酒不眨眼的立華談戀愛了。
漸漸的,立華和姿儀開始擁有少女的魅力,而我無論如何努力,還是無法脫離兒童和少女之間的尷尬期。
心想長大,身體不爭氣。
心想成熟,行為無法克制。
我的臉異常的圓,額頭上還長著細細的嬰兒毛髮。當立華和姿儀已開始穿成人胸罩,我的還是訓練用的胸衣。
『按摩很有用,每晚睡前用手按摩妳的胸部一百下,保證妳增加胸圍。還有,要記得兩邊要公平對待,左邊一百下右邊就要一百下,不然以後會大小邊。』姿儀認真的說道。
『妳怎麼知道?妳試過?』
『妳就不知道了,那是我每天必作的晚課。』說完姿儀下意識的挺了挺胸,好似要以實際成果證明。
當晚我光著上半身站在房間的鏡子前。我看著自己白白嫩嫩的上半身似乎有兩個微微凸起的地方,粉粉的乳暈還未突出。我緊張的握住我的胸部,有點過度努力的按摩著。這時房門突然打開:
『小蝶,妳在做什麼?』糟糕!怎麼在這重要時刻房門忘記鎖?
『媽!妳怎麼不敲門?』我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,把我媽推了出去。
第二天吃完晚飯,媽媽慎重的跟我說:
『小蝶啊,妳漸漸長大了,對自己的身體難免好奇,這沒有什麼好害羞的。相當年,媽媽也…』
『媽!不要再說了。』天啊!她想到那裡了?我只不過想要一對女人的胸部罷了。
其他十四歲的少女懂得減肥,開始買粉紅色的口紅,週末會夾上耳環,但我沒有這個天份。
我還是喜歡吃乖乖,喝養樂多,跟表弟搶餅乾。
而何時我才會和立華一樣和男人手指相交,唇齒相溶?
每次看到立華和姿儀的父母,我總是十分仔細的觀察。為何兩對長相如此平凡的夫妻,基因組合後,會生出如此標緻的女兒?
上帝是如此的不公平。有的女孩在十六歲時,已經可以長得像立華般的美艷逼人。眼珠黑白流轉,嘴唇紅豔有致。還有那雙直直長長的腿,令人目不轉睛。還有另一種女孩,可以長得嬌美婉約如姿儀。秀髮如雲,身材豐腴,還有那雙鳳眼,看一眼已千言萬語。
只要我們三人一起出現,無論男女,目光總是停留在她倆身上。而我像花叢中的綠葉,再怎麼努力長,還是一片一片的葉子。但我如愛戀她們的男子們,像沉溺在美好的藝術品中一般,被她們吸引。
多年以後想想,如果立華像12年的威士忌,姿儀像紅酒,那我就像一杯雀巢的冰紅茶。我跟自己說,酒精令人沉迷,而我是紅茶,止渴是我人生的意義。
十六歲那年,Paul Young 要來台北開演唱會,我們三個女生簡直快樂的要瘋掉了。我是三人中最興奮的,演唱會開賣的第一天,我就急急跑去排隊買票。我整整排了六個小時的隊,連水都不敢喝一口,深怕一喝水就要跑廁所,辛苦排得隊就泡湯了。整個下午我不停在腦子裡唱著:
『Every time you go away, you take a piece of me with you.』
我一邊唱一邊覺得很幸福。
也許我沒有比別人瘦,沒有比別人會打扮,比別人會吃,頭髮比別人短,但我知道我比任何人浪漫。
如果我愛的人要遠去,我願意讓他帶著我,隨他遠行。
立華說這是我們第一場演唱會,必須全力已赴。說不定 Paul Young 看到我們會驚艷,和我們來場異國鴛鴦戀。
『妳已經有男朋友了。』
『蔡家傑怎麼能跟 Paul Young 比?畢竟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和 Paul Young 談戀愛。蔡家傑會了解的。』
演唱會前一天晚上我們三個人全部聚集在我家。立華帶了一堆流行雜誌,慎重的翻到她先前折起來的頁數:
『胡蝶,妳的頭髮粗又多,沒什麼救了,只能把它綁起來。姿儀,妳的捲髮讓妳看起來像個黃毛丫頭,妳要把它吹直,再做大波浪的造型。』
『還有,我選了幾個服裝的造型,妳們看喜歡哪一型。我的建議是彩色的及膝長襪,短裙,上身長短不齊的背心和襯衫,瑪丹娜的打扮。』立華繼續。
我被立華唬得一楞一楞。
姿儀很反常,一個晚上沒說幾句話,異常安靜。
離開前我拿出了演唱會的票,小心翼翼的交給立華和姿儀。
『別忘了,明天下午三點在西門町的曼都外面見。』立華叮嚀著。
第二天下午三點,立華和我準時在曼都外碰面,兩人異常興奮。
三點半,我倆還站在美容院外面,姿儀沒有出現,立華的臉開始變黑。
三點四十五分,立華板著臉說:
『不要再等了,我們先進去,她不敢不來。』
一個半小時後,立華和我被打扮得像兩份美味可口的蛋糕,姿儀還是沒有出現。
『要不要再等一會?』我小聲的問。
『不用了。妳今天晚上不要再跟我提起她。』
我噤聲。
我和立華趕到中華體育館時,人潮已十分擁擠。立華仍不時的四處張望。我知道立華雖然嘴硬但還是放不下,仍然希望姿儀會在最後一分鐘出現。
進場前體育館旁有攤販在賣望遠鏡。
『小姐,要不要買一個?會場很大,有望遠鏡看得比較清楚!』
立華臉色更加難看,快步的走過。
『給我兩個吧!』我回頭買,再快速跟上。
我有一種很不好的預感。
當我們照著票上的劃位爬到我們的座位時,我發現我的預感十分正確。舞台上的人像一隻隻的小螞蟻,沒有用望遠鏡根本看不到。
立華對 Paul Young 色誘的計劃完全失敗。
我委曲的拿出了望遠鏡給立華。
我們對看一眼,哈哈大笑。
演唱會開始了, Paul Young 衝出舞台,又唱又跳。觀眾們的情緒高昂到極點,整個體育館沸騰了起來。
我偷偷的望向立華旁邊的空位。如果姿儀也在的話,那這個時刻就完美了。
然後 Paul Young 輕輕的唱出:
『Every time you go away, you take a piece of me with you…』
整個體育館像是被投了個炸彈一般,尖叫聲四起。有人點起打火機,一下子整個體育場充滿一蔟蔟的火光。連我也興奮的舉起雙手,左右搖擺。
我轉頭一看,只見立華靜靜的拿著望遠鏡朝左前方瞪著。
我連忙拿起我的望遠鏡尋找立華眼光的焦點。然後我看到一位有波浪髮型的女孩被一位中年男人緊緊擁抱著。
女孩媚媚的笑著,男人低頭一口一口的吻咬著她的唇。仔細看,那男人似乎要一口把女孩吃掉似的,連舌頭都伸入她的口中。
而那女孩是我們的姿儀。
立華和我對望了一眼,我急急的要走下去找姿儀,立華一把抓住我。
就這樣,我們結束了第一次演唱會的經驗。我連跟 Paul Young 合唱 Every Time You Go Away 的機會都錯失,而姿儀已化成空氣,快速的成為她男人的一部分。
第二天晚上,姿儀找我們去小歇泡沫紅茶。
『對不起!』
『妳昨天去哪裡了?不是好久前就約好了?我們在曼都等了妳一個下午。』立華冷著臉說。
『家裡人手不夠,我爸不讓我出門。』
『我們昨天在演唱會裡看到妳。』我小聲的說,不忍看姿儀自掘墳墓。
『對不起…我是想和妳們一起去的,但是林文誠前天說他老早買了票,他知道我喜歡 Paul Young,想給我一個驚喜。我不忍心拒絕他。』
『誰是林文誠?』我對姿儀失約倒不是那麼在意,但我對這位神秘的先生倒是十分好奇。
『他是個警察。他巡邏時總會經過我們家的攤子,跟我買煙。』
哇!社會人士。
『這位警察伯伯看起來年紀不小吧!』立華諷刺的說。
『他三十八歲…』
『大妳二十二歲,快要兩輪。』
『看起來是個怪叔叔。』我插嘴。
我不敢相信姿儀竟然和那麼老的男人談戀愛。那麼老,可以當她的爸爸的。想到姿儀二十八歲時這位怪叔叔就五十歲了,我就全身起雞皮疙瘩。也許姿儀比我浪漫,我已經想到那渾身是皺紋的五十歲男子,她想到的是她十六歲偉大的愛情。
『妳爸爸知道嗎?』
『他知道的話會打死我的。』
『我要是妳爸,我會告林文誠誘拐未成年少女。』
『喂!陳立華,只有妳可以談戀愛嗎?』
『至少我會挑一個和我年紀相當的男人。』
『…』
『我怕妳被欺負。』
『我知道…』
『我愛上他了,看到他時指尖會發抖。我騙他我十八歲,他知道時已經太晚,他也很痛苦。』
『他有什麼好痛苦的,老牛吃嫩草,不知多愉快。』
『他有太太的。』
哇!事情大條了。
『你們認識多久了?』
『三個月…』
立華臉色土灰,老練如她,畢竟也只是個十六歲的少女。
『立華,妳不要看不起我,我會受不了的。他說他會一輩子愛我,我是他的心肝。』說完後姿儀放聲大哭。
立華哭。
我也哭。
泡沫紅茶店裡的客人用奇怪的眼光看著我們。
我們三人不知道,這樣美麗的謊言,會不只一次的出現在我們的生命中。
那時的我們只知道,能讓妳指尖顫抖的愛,應該是可以持續一輩子的吧!
(待續)